各系(中心):
为做好我院2011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与材料报送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系(中心)依据《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内教财字〔2007〕49号)、《内蒙古自治区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内教办字〔2008〕68号)、《内蒙古自治区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内教办字〔2007〕780号)、《内蒙古自治区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内教办字〔2007〕781号)、《永利yl8886官方网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行)》(鄂政职字〔2010〕5号)、《永利yl8886官方网站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鄂政职字〔2010〕5号)、《永利yl8886官方网站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鄂政职字〔2010〕5号)、《永利yl8886官方网站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试行)》(鄂政职字〔2010〕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各系(中心)认真组织、开展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与报送工作。
二、国家奖、助学金评审与材料报送具体要求:
(一)国家奖学金: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的有关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组织开展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各系各评选出一名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学生。拟获奖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及综合考评成绩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不仅学习成绩优异,且社会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各系在10月18日前将参评国家奖学金学生情况报送学生资助管理科,由公司学工部学生资助管理科统一报送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然后按程序,报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被评选学生要求填写《2010-2011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审批表》(附件一),此表基本情况和申请理由学生填写,其他各项由系(中心)相关部门填写。各系报送的拟报国家奖学金的学生情况时,随表格一并报送由教务处出具的学生成绩单和各种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各系(中心)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分配名额在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下认真组织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要求10月20日前在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中评选品学兼优的学生报送公司学生资助管理科参加本年度我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的统一审定。
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填写《永利yl8886官方网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二),学习成绩由教务处出具相关证明,并盖章。
(三)国家助学金:各系(中心)根据文件要求,合理分配各班名额,并在本系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统一于10月25前将名单以及《永利yl8886官方网站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见附表)、《永利yl8886官方网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见附表)报送学生资助管理科,参加统一审定。
三、其他要求:
1.机电系10汽车检测与维修、网络中心10酒店管理专业的学生在本次评审范围之内。
2.所有表格的填写要求字迹工整,内容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的学习成绩、综合素质等方面的情况。
3.表格必须体现公司各级部门的意见,推荐人、评议小组组长、工作组组长和公司各系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同志必须签名,不得由他人代写推荐意见或签名。凡需签名之处,必须由相关人员亲手签写。
4.表格中需加盖公章之处必须加盖系(中心)、部门公章。
四、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分配名额:(见附表二)
附件: 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分配名额
学 生 工 作 部
2011-10-10
附件1
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分配名额
系(中心)
| 学生数
| 励志名额
| 国助名额
| 档次划分
| 名额
|
机电系
| 385人
| 11人
| 109人
| 一等
| 22人
|
二等
| 65人
|
三等
| 22人
|
建工系
| 229人
| 7人
| 65人
| 一等
| 13人
|
二等
| 39人
|
三等
| 13人
|
矿业系
| 213人
| 6人
| 60人
| 一等
| 12人
|
二等
| 36人
|
三等
| 12人
|
化工系
| 254人
| 8
| 72人
| 一等
| 14人
|
二等
| 44人
|
三等
| 14人
|
网络中心
| 25人
| 1人
| 7人
| 一等
| 1人
|
二等
| 5人
|
三等
| 1人
|
合计
| 1106人
| 33人
| 313人
|